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就業、校院合作、校際合作等工作的組織與管理機構。具體職責如下:
(一) 在主管校領導的指導下,負責新生招生工作,負責畢業生就業推薦、 單招高考院校聯系等。
(二)在主管校領導指導下制訂每學年的招生、就業工作計劃并全面負責計 劃的實施。
(三) 負責學校招生、就業市場調查工作,每年向學校提出招生、就業市場調查報告。
(四) 負責擬定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招生工作的宣傳策劃, 組織全校教職員工進行招生活動。
(五)負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負責新生報名資格的審定和新生錄??;協 助教務科做好新生入學考試與編班。
7(六)負責對畢業生進行就業指導。負責擬定就業推薦制度,就業推薦計劃;負責對用人單位的考察和開拓就業市場;發布畢業生信息、用人單位招聘信息。
(七)負責對符合就業推薦資格的畢業生進行就業推薦工作和就業跟蹤服務 工作。負責畢業生的就業管理,負責畢業生、用人單位滿意度調查。
(八)向有關單位收集招生、就業推薦工作的相關資料;有權要求相關科室 及相關人員協助開展招生、就業推薦工作。
(九)負責校院合作、校際合作的聯絡與溝通;參與學校網站建設,利用學 校網站、APP 等開展學校推介、形象宣傳等。
(十)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有關工作的會議與活動。
(十一)處長主持處室全面工作,副處長協助處長分管相關工作。處長履行 職責的情況由校長室組織考核,副處長履職情況由校長室、處長共同考核,正副 處長每學年在理事會、教代會上述職報告工作情況。
(十二)履行安全工作、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校長、主管校領導安排的 其他有關工作。完成學校規定的招生工作任務。